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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設線上賭場售賣遊戲分,流水達1.2億元!!

開設線上賭場售賣遊戲分

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蕭某、張某、林某、楊某等10名被告人利用網絡開設線上賭場案,涉案銀行卡流水達1.2億餘元。

 

被告人蕭某、楊某等人研發“X克”“X尊”等網絡賭博遊戲APP並上線運行,後以1800元一個億遊戲分的價格售賣遊戲分給張某、林某、等人,張某、林某、等人再以4000元至4800元一個億遊戲分的價格售賣給下級代理,由下級代理再出售給賭客或再下級代理,賭客在下級代理處購買遊戲分後在“X克”“X尊”等網絡線上賭場APP上進行賭博。

 

開設線上賭場售賣遊戲分
開設線上賭場售賣遊戲分

 

被告人蕭某、楊某入股魏張某、林某等人研發的“X克”“X尊”網絡線上賭場遊戲APP。被告人林某專門用52張銀行卡為蕭某、張某收取售賣遊戲分的錢。經司法會計鑑定,這52張銀行卡在鑑定期限內的流入資金達1.2億餘元。

 
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蕭某、張某、林某、楊某等10名被告人開設網絡線上賭場獲利,其行為均觸犯了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之規定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
 

庭審中,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,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。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實、法律適用問題等充分發表了意見,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。因案情重大復雜,被告人人數較多,該案將擇期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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